主題:基督是我們的逃城

經文:民35:9-15

講員:張乃千牧師

 

I.       前言

A.    耶和華對死刑的啟示

1.      挪亞之約:「凡流人血的、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、因為 神造人、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。」 (9:6)

2.      審判官-發展在律法訂定之中,殺人者死,需要由審判官處理審判事宜。「你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各城裡、按著各支派、設立審判官、和官長。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、判斷百姓。」 (16:18)

B.     殺人動機的評判

1.      早在出21:12-13節,神分辨蓄意殺人(另參看民35:16-28)

2.      但誤殺者如何處理?誤殺者可以到一個地方免被人報復,民數記稱為「逃城」 cities  of refuge( 35:11 )。在民數記35章內律法上有獨特的安排,是先前的書卷沒有提及的,那是當人謀殺別人後,他不是一切都完了.而是可逃去。「逃城」,在那裏不受被殺者的家屬向他報復,因此逃城是律法中一個明顯恩典的出路。神給誤犯的人一個生機,律法中有神的恩典

II.    本文

A.    六座逃城是利未城

1.      逃城名稱:約旦河東邊有哥蘭,拉抹,比悉。約旦河西邊有基底斯,士劍,希伯崙。

2.      每座城之距離30 哩,一日路程可進入。

3.      不可離開逃城。(民35:26-27

B.     離開逃城的時機-大祭司離世之時,逃城之人可以離開

n 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、也要使他歸入逃城.他要住在其中、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。 ( 35:25)

n 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、等到大祭司死了、大祭司死了以後、誤殺人的纔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。 (35:28)

C.     基督我們的逃城的預表性

1.      逃城:教會就是世界的逃城,舊約的逃城也是利未城,今天教會聖徒也都有祭司的身份。「倘若我耽延日久、你也可以知道在 神的家中當怎樣行.這家就是永生 神的教會、真理的柱石和根基。 (提前3:15)

2.      大祭司: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大祭司。「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、他祭司的職任、就長久不更換。 凡靠著他進到 神面前的人、他都能拯救到底.因為他是長遠活著、替他們祈求。」(7:24-25)

III. 結論

A.    對聖徒的教導:

1.      要享受基督裏的恩惠:在基督裡安全感的建立。「因為 神本性一切的豐盛、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。」 (西 2:9)

要恩待憐憫人的需要:教會要完成大使命勇往直前。教會是給人生機之地,今日的逃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