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題: 火煉的試驗

經文: 彼前4:7-13

講員: 張彤弟兄

 

         在過去的一些日子,與我們教會相關的美國聯邦政府法律訴訟案件,轟動了美國華人社會。前任長老被判七項罪名。這把火正在試煉著我們。當年使徒彼得帶領初期的教會,受到羅馬帝國及猶太宗教團體莫大的迫害,最後彼得更為主殉道。他在生前最後的日子,勉勵信徒們在經歷火煉的試驗後,或生或死,將來在基督台前受審判時,要能問心無愧,坦然見主面。保羅告訴帖撒羅尼迦人,主在來之前,要把教會提到祂寶座前(帖前4:15-17)。我們都要在主面前交賬(林後5:10)。主耶穌用叫醒十個童女赴羔羊婚宴的比喻,描述將來信徒在主再來時的遭遇(馬太福音24:1-13)。我們每個人在教會的事工,主認定有價值的,在經過火的試煉後,就如同金銀寶石,可以沒被燒毀而存留下來(林前3:12-15)。彼得勉勵在患難中的信徒們要潔身自愛,儆醒禱告。真誠的愛弟兄姐妹,不發怨言。更要在教會中忠心事奉,不偷懶,善用主給的恩賜,做個好管家。以至可以在主顯現的時候,得到主的誇獎(馬太福音24:14-3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