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-01-25

講員:李群傳道

講題:生命之道

經文:2:16

生命之道信仰的本質,在於這信仰有無限的生命力。怎樣或如何活出這樣的生活,使徒保羅用“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”來加以勉勵,這也是他傳福音果效的印證,更是他在腓利比教會屬靈工作的檢驗。為何“好像明光照耀”,“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”對於信徒來說至關重要呢?以及信徒怎樣才能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?我們可以從保羅的屬靈洞察力得著亮光。願聖善的靈感動、激勵我們的心,讓我們在屬靈的追求上更上一層樓。

1. 得著生命的光:擁有無限的光亮

使徒保羅在腓2:15提到基督徒在世的一個基本工作,就是“你們顯在這世代中, 好像明光照耀”。意思是說,基督徒在世生活的型態,應該像一個能夠發光的光體立足於這世代中。但怎樣才能用有光亮的生命,約翰福音1:1-4,9給了我們答案: 因為生命的光是來自於基督,古此一切世上的人若要在生命上脫離黑暗, 必須就近並信靠基督(約8:12)。在主的光中,可以讓我們看見自己的黑暗面,可以讓我們看見自己的不義、虧欠與軟弱。在主的真理的光中,我們看見我們需要以神的真理來衡量周圍的一切,而不在以自己的標準來衡量別人。

2. 領受生命的道:活出豐盛的人生

人有了生命的光,就會看見自己的需要,需要真光來滿足自己,來照亮自己。如何做到這些呢,很奇妙的很,聖經就用“生命之道”來說明( 119:105, 6:33)。基督教的信仰,不是一個主義,也不是一個新的道理。這一點主耶穌早就教導過(路5:37,太9:17, 1:27; 2:22)。這生命之道與基督有關係,與人的生命有關係,是關係到人生命的核心問題(林前1:18-23)。換而言之,我們的信仰核心乃是生命上被改變,被更新,被建造。什麼時候,我們的信仰脫離了基督,什麼時候我們的生命就會出問題。忽略基督為我們所作的工作,我們的信仰就會流行於一般宗教的意識裡面。衡量我們所領受的,所學習的,若是對我們的生命沒有幫助,那就不是生命之道的信仰。

3. 發表生命的道:帶出榮耀的見證

保羅在此節經文中用了一個意義豐富的詞“表明”。一些原文的解經書裡贊成解釋為“持守”出來(NIV)。若是這樣的解釋,乃是說信徒持守住生命之道,然後把它帶出去,好像是說我們去遵行一個道理。但是這樣的解釋,忽略了2:15的背景。是的,這個詞的基本思想是“持守”,但該詞與“光”等詞彙連在意起使用時,就有新的意義, 這意義乃是“發表,發射”的意義。比如太陽的光與月亮的光……前者的光是從本身所發出來的,後者則是一種反射的光,這光並不屬於它自己。此處所用的詞“表明”就是自身有能力發光的意思。換而言之,保羅在此處說“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”的重要思想,乃是關注信徒生命的見證問題。這是基督徒應有的處世之道,這種光按著基督裡的本質,帶給人的應當是憐憫之光,關愛之光,饒恕之光,奉獻之光。這生命之光能夠溫暖人,能夠去安慰人,能夠去擔待人。